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如何加强种子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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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随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基本完成,不少地方原有的种子管理机构被撤销,其职能被划转到其他行政科室。在这改革转型过渡期间,种子日常监管工作不能放松,要围绕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这个中心,抓住生产和经营两个环节,以品种、质量、标签为重点,加强队伍建设、作风建设、基地建设、检验室建设,把握五个转变,搞好种子管理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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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本文

盛焕银 徐 艳.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如何加强种子管理.中国种业,2022(2):39-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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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收稿日期:2021-11-18
  • 最后修改日期:2021-11-24
  • 录用日期:2021-11-25
  • 在线发布日期: 2022-01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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