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324.6
种子作为一种特殊商品,不仅和广大农民利益息息相关,而且和种子经营企业关系极为密切.特别是<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>(简称<种子法>)出台后,这种关系显得尤为突出.然而,种子在大田生产中能否满足广大农民的愿望,不仅与种子企业的质量管理有关,还离不开自然环境条件的束缚和制约.种子经营企业稍一疏忽,轻则会使农民的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,重则会使农民和种子经营者对簿公堂索赔损失.如果这样,不仅会影响种子企业的经营信誉,一定程度上还会威胁着种子企业的生存和发展.
李文阁.浅谈如何减少或避免种子企业的经营风险.中国种业,2004(7):25-26